一场由政法系统举办的“忠诚颂”迎新春文艺汇演,为我县拉开了2018年的帷幕。令人耳目一新的是,整场晚会,政法系统公、检、法、司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走上台来,颂法律、讲法律,虽然文艺并不是他们擅长,但是,他们努力用这种群众最能够、最愿意接受的形式,把法制的点点滴滴洒向群众心底。 润物无声,从1986年到2018年,连续七个“五年普法”,实现了“三个100%”:法律进机关、单位、乡村、学校、企业、社区覆盖率100%,法治文化阵地建成率100%,春节、元宵、“3.8”、“12.4”等重要节点,普法宣传率100%;打造了“两个一体化”:线上+线下法律宣传一体化、“普法调解”一体化;培育了“两个品牌”:结合本土“尧”、“荷”文化,培育了“水乡普法”宣传品牌;在全县开展“普法村村通”项目,培育了“荷都普法”百姓品牌;获批了“两个金字招牌”:获全国法治创建工作先进县、江苏省法治建设示范县。 连续32年普法,创新不断,手法叠出,群众在和风细雨中接受法律的熏陶,守法成为金湖民风中最响亮的旋律。 筑牢群众安全防线 “陌生电话、短信、社交网络陌生人发来链接,一律小心……”日前,县公安局组织民警开展进社区(村组)活动,针对近年高发的电信诈骗案件,向群众进行了安全防范宣传。 在宣传过程中,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向广大群众介绍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的惯用手法、作案方式,并就“电信诈骗的特点”、“电信诈骗的种类和危害性”以及防范电信诈骗常识向群众进行宣传。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家庭妇女,一定要掌握正确的防范方法,同时注意保护好个人隐私,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大兴村的王大爷就此多了个心眼。“前些天,我接到一个电话,说国家发放养老补助金,让我先交税钱,我一听,跟警察宣传的骗术一模一样。” 近年来,县公安局将“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村组)”作为一项重点工程来抓。除了对社区和农村中老年展开防电信诈骗、反邪教宣传,对超市小商店进行消防安全、防盗安全检查提醒等定向的普法宣传外,全局41位社区民警全部建立微信群,将村居委干部、工作人员、驻村社保、警民沟通联络员等人员整合一体,定期发布警情通报和宣传提示、收集相关信息、及时答复问询,充分发动辖区治安积极分子、志愿者的工作参与热情和积极作用,有效建立警务互通机制,构筑起群防群治的社区安全立体屏障。公安部门普法的另一个重点在校园中。让内保大队、派出所社区民警兼任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法制副校长,定期进校园开展法制讲座,讲授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全法律常识,全县中小学校100%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做到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今年新学期开课以来,共有13所中小学举办新学期“法制教育第一课”。截至目前,全县无在校生违法犯罪。金湖县被全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联合表彰为“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 为进一步在广大机关干部、权力部门筑牢法制防线,我县在土地开发整理、医疗卫生等5个领域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6场次;通过“预防邮路”向全县公职人员投送预防宣传材料4000余份;利用金湖检察微信公众号和金湖论坛举行“猜廉政灯谜庆欢乐元宵”、“远离回扣廉洁从医”和“失职渎职预防宣传月”等活动,社会效果良好。 强化“以案释法”效果 去年6月,前锋镇中断村村民王某在紧靠路边的自家农田里焚烧秸秆,浓烟覆盖了路面,恰巧村民张某驾驶电动车途经此处,由于视野不清导致跌倒腿部骨折。双方就赔偿争论不休,张某认为伤害是由王某焚烧秸秆所致,还出具了交警部门事故认定书。王某则坚持张某受伤是自身骑车跌倒所为,与己无关,不应赔偿。张某因此把王某告上法庭。 主审法官认为这个案件无论对于农户焚烧秸秆造成的环保法律问题还是由于人身伤害造成的民事赔偿问题都有非常典型的教育意义。当年9月17日,宝应湖法庭在前锋镇中断村巡回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并组织当地群众旁听。经过法官详细的说法、释法,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与张达成调解协议。所有旁听群众都上了一堂生动法律课。 “民间矛盾纠纷包罗万象,但相当一部分是因为群众不懂法而造成的。所以,法庭在执法办案的同时,还要兼顾做好普法工作,只有群众知法才能守法。”县法院院长陈来强说。 为提高群众学法守法自觉性,近年来,法院坚持从实际出发,提出了“调解到田头、开庭到船头、送法到村头”的口号,加大巡回审判的力度。选择婚姻家庭、土地纠纷、民间借贷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案件,到基层群众中开庭审理,并组织周边群众旁听庭审。通过寓审于教、以案说法,在法官析法明理中,让当事人和旁听群众明辨是非、对错,有所教益、有所启迪。针对非公企业、银行、医院、社区等矛盾纠纷多发地点,在道路交通事故交警大队、荷花荡景区、工业园区等地设立交通事故、非公经济、旅游、园区企业纠纷、物业纠纷等10个巡回法庭。 2017年以来,法院选择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典型案件,深入乡镇、社区、企业、学校开展巡回审判53次,同时采取“以审带训”的方法,邀请相关调解组织的调解员旁听案件庭审,现场观摩法官如何把握调解节奏、调解技巧、法律释明。通过审理一起案件、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方群众,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县检察院与市院共同在金湖第二中学举办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播放专题片,举办学生模拟法庭,进行以案释法,取得良好效果,受到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高度肯定。目前,“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在我县逐渐形成。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写合同或者打欠条,务必在对方落款名字后面写上身份证号码;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 月 24 日下午,在“法律进社区,服务残疾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县司法局法律宣传工作者周恒俊同志,为残疾人朋友讲解了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个个触目惊心的犯罪案例。现场 60 多名残疾人朋友听得非常认真,还时不时就自己所困惑的问题进行了咨询。 周恒俊是一名法律宣传工作者,在司法局工作期间就一直热衷于法律宣传工作。退休后,他仍然坚守在普法宣传岗位,“让老百姓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对个人、对社会都是有意义的事。所以,只要群众需要,只要群众喜欢,普法工作我会一直进行下去。”谈及法律宣传工作,周恒俊有着别样的坚守。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得到了残疾人朋友的广泛认可和赞誉,许多残疾人朋友都表示他们平常法律知识面窄,法律意识仍比较淡薄,法律专家能为他们现场讲课,答疑解惑,让他们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和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残疾人朋友们也纷纷表示“法律服务进社区”这样的宣传方式很好,要多方式、多角度、多层面开展这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通过宣传,使我们了解了更多的法律知识,也感受到了法律的重要性,对于今后我们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更清楚了。” 为了让普法工作更加专业、精准,我县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县镇村法律组织架构,在136个村(社区)设立站点,每个站建立法润民生微信群,法律顾问任群主,每个群100人以上,最大的可达到500人。组建“七五”普法讲师团,开展喇叭普法村村通微创新活动,打造一镇一特色、一镇一品牌。把法律知识和身边的典型案例改编成文艺小节目播出,通俗易懂,群众易于接受。这一做法,已报送省厅作为今年度的创新项目。 同时,对全县小微企业进行统计,建立小微企业库。将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律师分别挂钩到小微企业,按照“9免1减”的要求,定期开展企业“法律体检”,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进市场化运作模式,组织荷都法轩普法艺术队、西苑普法志愿艺术团等四家普法类社会组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22场(次)。建驻村律师服务站,全县开展“社区说法讲堂”活动 60多场次。围绕全民法治读本、国家安全、安全生产、安全交通、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主题,先后为社区居民、务工人员、中小学生举办法律咨询服务、法治文艺演出、法律讲座等活动9场次,赠送法律资料物品600余份,参与群众达2000人次。 目前,我县已培育普法类社会组织3个,分别是卫计普法联盟,荷都法轩文艺演出队,金湖县西苑志愿普法团。3个社会组织成立后,按月制订普法计划,采取文艺演出、戏曲等多种方式,认真组织进军营、学校、企业、村居(社区)开展送法活动,进行普法宣传,今年开展送法宣传活动20场次,受教育人员近万人次。同时,荷都法轩还开展“学法大讲堂”活动,今年已参与7场讲座,开展组织“法润荷都 春风行动”“德法相伴”送法活动20多场次。 (责任编辑:部办) |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
搜索 政法综治 更多相关内容 |
文章相关标签: |